财政部、国家发改委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等最近联合发出通知,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,其中有 25种农药及中间体取消出口退税。国家发改委、农业部农药检定所、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和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有关人士日前表示,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25种农药及中间体,大部分在国内未生产或已停止生产,因此对中国农药出口影响不大。
中国严格遵守《 PIC公约》和《POPs公约》中的相关要求,早在2002年就明令禁止六六六、艾氏剂、狄氏剂、汞制剂等高毒农药的使用,还规定了甲基对硫磷、对硫磷等19种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、果树、茶叶、中草药材中。从2007年1月1日起,中国将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用于农业生产。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负责人说,近年来中国出口农药有400多个品种共2900多个产品,此次取消出口退税中所列的农药品种,去年出口只有六氯苯、滴滴涕、敌菌丹、甲胺磷、林丹、磷胺,其出口量约0.1万吨,占出口总量的0.2%。海关总署统计显示,在取消出口退税的农药中,今年上半年仅有敌菌丹、甲胺磷、甲基对硫磷、对硫磷、久效磷和六氯苯及滴滴涕出口,出口量也很少。
另据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介绍,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 25种农药及中间体,有一部分没有进行农药登记,并不是作为农药出口,真正作为农药出口的品种很少。
中国农药工业协会指出,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农药产品,基本都是《 PIC公约》和《POPs公约》中规定的禁用产品,大部分农药在国内已停止生产。近年来,国内农药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,不断调整结构,注重环保,并通过技术创新减少能源和资源消耗,延长产业链,提高出口商品层次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,正在培育新的竞争优势。对于出口企业来说,取消部分农药出口退税,将更加注重技术创新,生产符合国内外市场需求的产品。
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 25种农药及中间体:2,4,5-三氯苯氧乙酸(又称2,4,5-涕)、艾氏剂、七氯、八氯化甲桥茚(又称氯丹)、敌菌丹、甲胺磷、乙酯杀螨醇、狄氏剂、异狄氏剂、地乐酚和地乐酚盐、二溴乙烷、敌蚜胺、林丹、1,2,3,4,5,6-六氯环己烷(又称六六六)、六氯苯及滴滴涕、杀虫脒、久效磷、磷胺、甲基对硫磷、对硫磷、五氯苯酚、毒杀酚、灭蚁灵、氯乙基苯以及汞制剂(包括砷酸汞、焦硫酸汞、砷化汞、硝酸汞、硝酸亚汞、硫酸汞、氟化汞、氯化汞、碘化汞、乙酸汞等有机汞、硫氰酸汞、硫氰酸汞钾、硫氰酸汞铵、氯化铵汞、氯化钾汞、溴化汞、氧化汞、氧化亚汞)。 |